第七十四章 控诉!(2/2)
察院御史,我们的上官就是邹元标邹大人。我们做的这些事情,都是邹元标让我们做的;诬陷熊廷弼只事,也是他想让我们做的。”“虽然刘国缙是为了帮李如祯,但是我们并不全都是这样。我们是听邹元标的。邹元标这么做是为了扳倒熊廷弼。”
“在这之前,他们已经扳倒了方从哲。按照方从哲的罪过,那是一定要治罪的。只不过方从哲和他们达成了协议,只要方从哲辞去内阁首辅大学士,他们就不再攻击方从哲,让他可以告老还乡。”
“邹元标,杨涟,高攀龙等人,他们是结党,这些人都是出自东林书院,他们一起在东林书院讲学。只不过讲学只是掩盖,他们真正做的是结党,在朝攻击朝政,在朝堂上则互为依靠,结党营私。”
“这些人表面打着为国为民的旗号,其实只是为了一己之私。他们想要在辽东安排自己的人,无论是辽东经略袁应泰,还是广宁巡抚王化贞,亦或者是辽东巡抚薛国用,全都是东林党的人。”
“他们排除异己、打击忠臣,勾结总兵李如祯,把持朝政、祸国殃民!请魏公公明察,我们都是被逼的!”
魏忠贤听着冯三元的话,心里面都要笑开花了,果然是有惊喜!
一旦反水了之后,他们互相撕咬得会比自己更用力,也更能够咬到要害。
一旦钦定了结党营私的大案,那么自己就可以把更多的人卷进来。
那些得罪了自己的人、不听自己话的人,全都可以被打成东林党。
到了那个时候,看谁还敢忤逆自己?
想到那个局面,魏忠贤都快跳起来了。他觉得自己就快达到人生巅峰了。
听到冯三元的指控,邹元标和杨涟脸都黑了,身子都站不稳了。
他们知道如果东林党真的被定成了结党营私,那么等待他们的只有死路一条。
按照《大明律》的规定,结党营私是砍头的大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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