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六十四章 我就想知道,什么叫寻衅滋事?(4/8)
审查之后开口道:“这种案子不用犹豫,直接立案,人家材料都很充足,不给立案,他转头就去高院了。”当天下午,正在林城闲逛的老唐接到了中院电话,已经立案。
这个不出预料,案件简单,材料充分,不可能不给立,相反立案后才意味着事情真正开始了。
阳光城小区的物业公司名字叫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公司总经理最近一段时间心情很好。
因为小区成立业委会那些人里面最大的刺头,那个叫周志兴的,被拘留了十天,这个消息让他简直不要太高兴。
成立什么业委会啊,小区本来就应该由他们物业来管,和这些业主没有半毛钱关系,整天不知道闹什么闹。
现在好了,那“物业通过行贿来卖车位”这种事是能随便说的吗,就应该早点把这种人关进去。
十天都关的少了,最好能让他去坐牢才行!
“老范,那个周志兴最近在干嘛,有没有动静啊?”总经理梁培随口说道。
一边沙发上坐着的经理老范闻言道:“最近也没什么动静,每天按部就班的上下班,听说他那单位好像要给处分,正在忙那个事呢。”
“那就行了,你多盯着点。”
整个小区都没人觉得周志兴真的敢做什么,一般来说行政诉讼都是一些公开的案子多,被拘留了很少有人会去较真。
包括分局这边也是这个看法。
时间一晃来到了几天后,昌平分局内,法制科民警于念东正在忙着手中的活儿,法制科这边每天都要审查很多很多的案子。
相对于法检两院来说,公安机关的权力体现很重要的一方面就在于“初侦权”,这是一个平时不被人重视,但确实很大的权力。
可以决定一个案子是否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,以及是否可以立案侦查!
正在此时,于念东听到有人喊自己,一看发现是自己的师傅。
“什么?有人把我们局给告了?”于念东很是懵逼:“什么原因啊,行政拘留?这……”
行政拘留一般涉及的都是打架斗殴,嫖娼什么的比较多,基本上可以,很少有人会针对行政拘留来提起行政诉讼的。
“领导那边很生气,林城这么多年,被行政诉讼过的单位都很少,咱们局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。”师傅也是很无奈道。
“谁起诉的?最近一段时间的行政拘留我都知道啊。”于念东接着说道。
“还能有谁,就是那个周志兴,你记得吧。”
周志兴……于念东很快想了起来,这么说他马上明白了情况,最近一段时间的行政拘留,也就是周志兴的情况有点特殊。
他是在微信群里质疑物业公司有行贿现象,然后交警支队和物业公司都报了警,分局这边传唤过来调查后,对其下达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。
只不过当时根本没想到这人居然会提起行政诉讼!
因为对方是个大学老师,工作生活都很体面,没道理因为这个事就和公安机关较真,但是对方确实较真了……
“关键不是他,是他的律师,你知道是谁吗,是京州那个唐方镜!”
说到这个名字,师傅脸上更加无奈,这个人居然跑来林城了。
而且接了这么一个案子,让人很是费解,不知道这位唐律师接案子的标准是啥。
于念东闻言道:“那领导那边的意思是……”
“到时候你和小刘出庭,对方要求我们撤销拘留的决定,这不可能答应。”
小刘就是分局这边的公职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