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8章 争辩(2/2)
给林安杰递上一份资料,这是当年他和蒋美丽的分手协议书,上面有蒋美丽的亲手签名。“蒋女士当年把我带到一家教的教堂,那是一家收钱办事,不具备正规法律性质的教堂。”
“我本人并不是美国国籍,也不是那个教的教徒。”
“当年为了彻底断掉这层关系,我已把我们的分手协议寄了过去。”
“所以蒋女士的这份证明是没有法律效力。”
“一切以我们的分手协议为准。”
林安杰也展开他和蒋美丽的分手协议书,现场的记者又开始喧闹起来。
“可事实是,按国内的法律,我们只要没有拿到那家教堂的离婚证明,我们的关系就永远存在。”
“一切以法律法规为准。”
“你寄出分手协议,可有收到教堂的回执。”
“当初可是你自愿宣誓的。”
蒋美丽说着说着就当众哭了起来。
这下记者们纷纷追问林安杰。
林安杰表示他的态度已经说得很清楚,他们既然已经签过分手协议就不存在任何关系。
如果蒋美丽要以此作文章的话,那就走法律程序。
“到时法律怎么判决,我都没有异议。”